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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政策尚未进入非政府社卫机构
2011-12-28 作者数源汇通出处数源汇通

      目前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政府举办的占58%,事业单位举办的占27%,企业、个人等其他形式举办的占15%。日前从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获悉,截至目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达95%以上,覆盖约六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数量占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的60%左右。


    深化医改三年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来自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据卫生部妇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地方只在卫生行政部门直接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由于隶属关系和补偿制度不同,相当一部分由医院和高校等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企业、个人等其他形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没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仅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会造成基本药物同城不同价等问题。对此,应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对于不同主体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完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据悉,对于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何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前仍没有统一政策。